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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情况说明

2023-02-21259

锡市新吴生态环境局:

20211123日,省生态环境厅委托专家组来我司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检查中,提出以下问题:企业自行监测因子不完善,缺失因子BOD、石油类、磷酸雾。

我司根据对此问题高度重视,进行了全面自查,整改情况如下:在监测方案里增加BOD和石油类相关因子,并且开展相关因子的监测工作,磷酸雾由于无国家检测方法相关标准,无法进行检测,待国家检测方法发布后再进行监测。

该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江苏电科环保有限公司

202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