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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核心提示: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8〕73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成办函〔2018〕73号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强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倒排进度、定期调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完成我市2018年空气质量目标任务。

附件:成都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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