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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印发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05-10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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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印发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日前,江苏南京印发《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全文如下:
 
  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
 
  (2018-2020年)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自然资源,河湖是承载水资源的载体,生态河湖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内容。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南京地处长江下游,河湖众多,水网密布,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河湖存在不同程度的水域侵占、环境污染、生态退化、功能衰退等问题。实施生态河湖行动,对于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推动南京经济转型、建设美丽古都、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具有迫切需求和重大意义。为加强全市生态河湖建设,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方针,认真落实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紧紧围绕“一个高水平建成、六个显著”奋斗目标,立足“创新名城、美丽古都”城市定位,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契机,通过对山水田林湖草系统治理,实施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整治、水生态修复、水执法监管等行动,全面落实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努力打造美丽南京“清洁灵动之水、优美生态之水、文化韵律之水”,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高质量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注重保护。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注重河湖生态修复与休养生息,维护良好生态,提升河湖功能,发挥综合效益。
 
  ——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充分依托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将生态河湖行动纳入河(湖)长工作重要内容,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区政府主体责任,细化目标考核,引导全民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因河施策、综合治理。针对不同流域、区域河湖特点,统筹城镇与乡村、陆域与水域,统筹干支流、上下游、左右岸,推进河湖生态系统的治理。
 
  ——改革创新、完善管养。完善河湖分级管理、管养分离、精准管理制度,创新流域综合管理、资源权属管理、投融资多元化机制,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
 
  (三)主要目标。通过全面推进生态河湖行动,到2020年全面清理、严格管控河湖乱占乱建、乱垦乱种、乱排乱倒,不断恢复水域面积,城市水域面积率只升不降,将河湖保护与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公园)、水利风景区等建设相结合,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50%以上;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达到28立方米和9.6立方米以下,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5以上;重点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82%以上,省考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63.6%以上,全市1082个主要水体消除劣V类;城市防洪及排水基本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长江干流防洪达到“长流规”标准,滁河、水阳江、秦淮河流域防洪达到20—50年一遇标准,其他区域防洪达到20年一遇标准,农村治涝达到5—10年一遇标准;主要河湖生态评价优良率达到70%以上。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到2030年左右,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河湖生态全面修复,防洪除涝全面达标,供水安全全面保障,精准管护全面覆盖,实现水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努力打造“水清岸绿、生物多样、景美文昌”的愿景,努力建成美丽中国的南京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水安全保障
 
  1.完善水安全保障体系。持续推进城乡防洪体系建设,加强流域治理。继续实施长江干堤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开展长江崩岸段和八卦洲汊道治理工程建设,进一步稳固长江河势;实施秦淮东河和秦淮河干流整治工程,推进滁河、水阳江治理近期完善工程。强力推进区域治理,加快构建格局合理、功能完备、标准科学的区域骨干河网,加快实施骨干河道堤防加固工程,提升区域防洪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城区河道、管网、闸站等建设,积极实施城市易淹易涝片区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外围防洪系统、河湖蓄泄系统、排水管渠系统、源头减排系统、超标应急系统”为支撑的城市防洪治涝工程体系。(牵头单位:市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等)
 
  2.加强河湖生态空间管控。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动态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和保护范围,整合河道管理资源,加强长江、秦淮河、滁河、水阳江及固城湖、石臼湖等重点河湖水域岸线资源管理,实行水域占用补偿、等效替代,保持河湖空间与功能完好,确保各类水域面积不减少。强化河道蓝线的管理与落实,完成河湖管理范围确权划界,规范港区、码头、堆场的各类建设活动和行为,确保长江岸线得到有效保护与集约利用。到2020年,基本完成长江南京段岸线的清理整顿。(牵头单位:市水务局、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国土局、环保局、城管局、农委等)
 
  3.健全水源地保护机制。完成夹江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和隐患问题整治,健全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推进绿水湾等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完善供水应急预案,优化水源地布局;推动城南水厂等深度处理工艺改造,实现自来水厂深度处理“全覆盖”,构建“水源达标、备用水源、深度处理、严密检测、预警应急”的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确保饮用水安全。按照城乡供水一体化要求,推进城乡区域供水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步实施,提高农村居民饮水质量,到2020年,全市域供水行政村覆盖率达到100%,供水入户率达到100%,实现城乡居民供水“同源、同网、同质”。(牵头单位:市环保局、水务局;配合单位:市农委、卫计委等)
 
  4.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排水设施,结合城市绿地公园、道路改造、防洪除涝等工程建设,通过采用小区屋顶绿化、道路透水铺装、下凹式绿地和集蓄设施利用等方式,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措施,最大限度地将雨水就地截留、利用或补给地下水,降低城市雨水综合径流系数。用地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建筑物,要同步配建雨水收集利用系统;新建、改建小区的硬化地面,可渗透率不低于40%,公共绿地中的下凹式绿地率不低于10%。建成区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涝泵站及新整治城市河道设计暴雨重现期应达20年以上,建成区中心区域内涝防治设计暴雨重现期应达50年以上,力争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暴雨不成灾”目标。(牵头单位:市建委、水务局;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交通局等)
 
  原标题:南京市生态河湖行动计划(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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