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背景
Meeting background

各有关单位:

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核心制度,是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使排污许可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2月9日国务院第11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为固定源排污许可执法提供有力保障,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排污单位要按照法律要求持证排污、按证排污,建立环境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同时,《条例》强化了排污单位的法律责任,涵盖了排污许可的各类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其中对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行为,规定了按日连续处罚,责令限制生产、关闭等处罚措施和强制措施。对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与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处罚措施作了衔接。

为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提高环保部门和持证单位对排污许可制的认识和理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与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违法风险,我会决定举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守法专题交流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1日-23日    济南市 (21日全天报到)

2021年6月04日-06日    南昌市 (04日全天报到)

2021年6月25日-27日    西安市 (25日全天报到)


其他有关事项

培训费2980 元/人(包括培训、场租、午餐、资料、专家费等费用);学员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时间
2021年05月22日-23日 济南市 (21日全天报到)
会议内容
Conference content

1、《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制订的过程意义;

2、《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点内容解读;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与审批解读;

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管理章节解读;

5、《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日常管理;

6、《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环境管理台账与执行报告填报要求;

7、《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框架下企业依证排污登记主体责任及义务;

8、排污许可证证后管理的基本要求及证后如何守法;

9、排污许可证的变更与证后管理实务;

10、《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处罚情形解读;

11、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及现场检查工作要点;

12、企业证后监管与执法要点及案例解析;

13、企业排污许可证质量控制要求及典型案例解析。

参会对象
Attendees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环境执法、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环境科研机构、固定污染源排放企业、环境院校、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的企业负责人及环保管理人员;其他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人员。

会议议程
conference agenda

议程尚在整理,敬请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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