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规模为30000m³/h,主体工艺采取“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氧化”处理方式。
将治理区域的废气最大程度去除,废气排放达标,低于以下限值的80%,具体如下:
①VOCs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排放标准(60mg/m³,3.0kg/h)。
②《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排放标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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