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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核心提示:日前,山东印发《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根据方案,山东将重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壮大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培育10个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县(市、区),建成10个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基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

日前,山东印发《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根据方案,山东将重点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壮大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培育10个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县(市、区),建成10个节能环保产业特色基地,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1万亿元。
山东省低碳发展工作方案(2017—2020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精神,确保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三五”碳排放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制定本方案。
 
  一、突出低碳引领,明确绿色转型目标方向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抓手,瞄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坚持排放强度和配额总量双控,坚持存量降碳和增量添绿并举,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旧动能,培育壮大绿色低碳新动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20.5%,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持续下降,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全省二氧化碳排放在2027年左右达到峰值,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建立碳排放达峰倒逼机制,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按照国家部署启动运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核算和评价考核制度基本形成,低碳试点示范进一步深化,绿色发展新动能不断壮大,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三)工作路径。
 
  1.突出低碳引领。明确“美丽山东、绿色转型、低碳引领”的整体工作定位,把低碳发展理念贯穿到能源、产业、城镇化、生态环保、社会建设等各方面和全过程,激发绿色低碳转型新动能。
 
  2.注重条块结合。低碳发展综合性强、涉及面广,要进一步增强各级各部门节能降碳的责任感和积极性,激发企业和社会大众参与的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3.发挥市场调节。抓住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运行的契机,充分运用好碳配额这一环境权益调控手段,真正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各级政府和重点企业变“要我降碳”为“我要降碳”。
 
  4.创新工作载体。从能源转型、产业发展、市政建设、共建共享等多个方面,制定培育绿色低碳新动能的行动计划,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确保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真正取得实效。
 
  二、坚持多措并举,开创降碳工作新格局
 
  (一)推进结构降碳。
 
  1.推动产业低碳化升级。进一步健全完善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标准,分类施策化解过剩产能。深入实施《山东省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5-2020年)》和22个重点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采用先进适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瞄准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加快发展绿色低碳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山东省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动重点领域和产业转型发展。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计划,提高化肥利用率。(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农业厅)
 
  2.促进能源低碳化转型。把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清洁利用化石能源与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并举,严格实行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努力压减省内煤炭消费总量,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积极推进煤炭洗选和提质加工,大力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完善天然气基础设施,推动天然气在工业燃料、交通、民用等领域应用,扩大天然气消费市场,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安全高效发展核电,加快风电、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新能源开发应用,大幅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到2020年,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较“十二五”末下降10个百分点左右;天然气、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均提高到7%左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3.努力增加各类碳汇。实施好“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系统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治理,建设绿水青山新山东。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加强重点造林工程建设,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公益造林,开展“绿满齐鲁˙美丽山东”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林业生态修复与保护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努力增加林业碳汇,到2020年,全省林木绿化率提高到27%。加快发展海底森林修复技术,扩大海底森林规模化;优化发展经济藻类养殖和贝类养殖,努力增加海洋碳汇。发挥滤食性鱼类对水质的净化作用,实施城市水系和水源地“放鱼养水”工程,保障水域生物多样性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清洁。实施黄河三角洲、滨海、南四湖等湿地修复恢复工程,建设一批滨海、滨河、湖区湿地公园,进一步提高湿地的固碳能力。(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
 
  (二)推进区域降碳。
 
  1.实施分类指导的碳排放强度控制。综合考虑功能定位、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分类确定各市碳排放控制目标,“十三五”期间,滨州、聊城市碳排放强度分别下降23%、22%,青岛、淄博、枣庄、烟台、潍坊、济宁、泰安、莱芜市各下降21%,济南、日照、临沂、德州、菏泽市各下降20.5%,东营、威海市各下降20%。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特别是煤炭消费压减工作,严格执行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着力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加快推进燃煤机组(锅炉)超低排放,确保“碳霾协同治理”取得实效。制定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各市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舆论监督。(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各市人民政府)
 
  2.制定分区域峰值年目标。青岛、烟台市力争2020年前实现峰值年目标,探索开展碳排放总量控制;济南、潍坊市力争2025年前实现峰值年目标,加快形成绿色低碳为特征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和符合市情的低碳发展模式。其他市要建立碳峰值倒逼机制,制定具体的达峰时间表和路线图,在2027年左右实现达峰并争取尽早达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各市人民政府)
 
  3.深入开展低碳试点示范。选择条件成熟的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生态功能区、工矿区、城镇等重点区域,实施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以碳排放峰值和碳排放总量控制为重点,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建设。探索产城融合低碳发展模式,积极推动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建设。建立完善碳足迹评价体系,开展低碳商业、低碳旅游、低碳企业和低碳产品试点。以投资政策引导、强化金融支持为重点,推动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支持贫困地区低碳转型发展。做好各类试点经验总结和推广,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发展模式。(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商务厅、省旅游发展委、省扶贫办)
 
  (三)推进智慧降碳。
 
  1.加强低碳技术研发应用。加快建立政产学研用有效结合机制,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低碳技术创新联盟,形成技术研发、示范应用和产业化联动机制。增强大学科技园、企业孵化器、产业化基地、高新区对低碳技术产业化的支持力度。鼓励在煤基行业和油气开采行业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的技术研发及规模化产业示范。(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
 
  2.提升节能降碳信息化水平。突出“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及大数据管理等技术,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建立能源消耗数据库和区域能源信息化监管平台,针对区域内不同行业、产品、工艺的用能质量需求,规划和设计能源梯级利用流程,根据能量品位逐级利用,使能源在产业链中得到充分利用,实现企业能源精细化管理,提升政府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选择设区市开展智慧节能工程示范试点,与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相结合,利用信息化服务手段,为企业、政府有关部门提供实时能耗数据和能耗分析信息化服务。到2020年,建成5-6个智慧节能应用示范市,建设企业能源管理中心100个。(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
 
  (四)推进市场降碳。
 
  1.加快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建设。国家出台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规定后,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有关配套管理办法,完善碳排放权交易政策体系。加强碳排放配额分配管理,对纳入碳市场的重点行业控排企业实施严格的配额管控制度。立足我省碳交易实际,建立省级碳排放注册登记系统。建立科学合理的碳排放配额市场调节和抵消机制,探索多元化市场交易模式,促进企业节能减排降碳。(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
 
  2.提升碳排放权交易支撑能力建设。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工作推进机制,落实相关工作经费,加强工作力量。健全完善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报送平台,形成常态化的数据报送机制,构建国家、省、市、企业互联互通的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报告、核查体系。加强碳排放权交易支撑机构建设,支持省工程咨询院、省科学院等机构开展专业咨询服务,推进与相关省市开展区域合作。整合多方资源,培养壮大省内碳交易专业技术支撑队伍,加强第三方核查机构监管,建立专业技术机构考核评估制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
 
  三、瞄准高碳行业,改造提升传统旧动能
 
  (一)电力行业。加快淘汰煤电行业落后产能,“十三五”期间优先淘汰30万千瓦以下的运行满20年的纯凝机组和满25年的抽凝热电机组,重点建设大容量、高参数、低排放煤电机组。大力推广汽轮机通流部分改造、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电机变频、供热改造等成熟适用技术以及能源分质梯级利用,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农村电网改造、智能电网建设,完善电网结构,加快推进输、变、配电环节节能降损改造,优化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加强对企业自备电厂、区域性热电厂的能源和碳排放的监督与管理。到2020年,新建燃煤发电项目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大型发电集团单位供电二氧化碳排放控制在825克/千瓦时以内。(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钢铁行业。积极推进钢铁行业去产能,大力实施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打造精品钢品牌和基地。加大节能改造力度,加强钢铁生产过程中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提高转炉、各工序水的回收综合循环利用,延伸钢铁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加快推广新一代钢铁流程技术,大型高炉高效、节能、环保和长寿综合技术,积极应用冶金工艺“界面”技术,促进生产流程整体运行稳定协调,实现紧凑化、连续化和高效化生产,重点发展热轧冷轧薄板(带)、中厚板、不锈钢板带、优特钢、H型钢、高强度钢筋、优质线材、优质管材等节能产品。到2020年,吨钢综合能耗降至570千克标煤以下、吨粗钢碳排放降至1.52吨二氧化碳以下。(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三)有色行业。严格控制行业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产品档次低、生产技术落后、规模小的铜、铝冶炼企业。加强高精度铝及铝合金中、厚板的熔炼与铸造工艺技术、热轧、冷轧加工技术、在线淬火工艺、多级时效热处理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降低电解铝电耗。推广强化旋浮铜冶炼、富氧底吹、富氧侧吹、合成炉熔炼等富氧熔炼工艺和双旋浮冶炼、双底吹冶炼、双侧吹冶炼等冶炼技术,降低铜电解工序能耗。到2020年,电解铝交流电耗下降到13200千瓦时/吨以下,碳排放下降到9.1吨二氧化碳/吨以下。(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石化行业。采用系列新型技术提高采油节能水平,改造提升现有乙烯生产系统。针对我省地炼企业较多的特点,加快淘汰落后机电设备,提高石油炼制装置开工负荷和换热效率,优化操作,降低加工损失,打造山东地炼节能低碳燃油新品牌,实现山东地炼绿色可持续发展。到2020年,原油加工平均综合能耗降到63千克标油/吨、碳排放下降到158千克二氧化碳/吨。(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五)化工行业。采用系统能量优化、节电、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对传统化工装备提升改造,推广高效节能型技术和装置。努力调整产品结构,控制低档产能规模,发展高性能、绿色、安全、特种化学工业产品。鼓励新型煤制气生产企业在不增加能耗总量的基础上,发展烯烃、芳烃等高附加值产品。规范轮胎再制造秩序,鼓励胶粉和再生橡胶综合利用。到2020年,化工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5%左右、碳排放降低18%左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
 
  (六)建材行业。全面推进水泥行业清洁生产,鼓励企业对现有粉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对生产线的颗粒物排放进行综合治理。实施平板玻璃产能减量调整,由政府投资的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率先采用低辐射镀膜玻璃门窗。鼓励新型墙体和屋面材料、新型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绝热隔音材料、建筑防水和密封等材料的开发与生产。推广建筑陶瓷干法制粉、连续球磨、辊道窑及余热回收综合利用、节能窑炉以及除尘、脱硫、脱硝技术与装备。到2020年,建材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下降至4.05吨二氧化碳,日产4000吨以上规模的水泥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平板玻璃深加工率达到60%以上,低辐射镀膜玻璃应用比例达到40%,生产线能耗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七)造纸行业。研发置换蒸煮、生物酶促制浆、高得率制浆、中水回用等清洁节能制浆技术,提升高强度、功能化、环保型、高附加值造纸技术。控制一般产品产能规模,开发和增加高得率浆和再生纤维原料造纸产品,大力发展专用信笺、特种笔记本、精美包装、艺术壁纸和中高档办公用纸、产业用纸等高附加值产品。适应纸消费市场变化,转变创新营销理念,发展自主品牌行销和品牌网络营销。完善政策措施,促进再生纤维回收利用。在有条件的国家和地区整合木浆原料资源,加快发展地产秸秆清洁生产制浆。到2020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至1.74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降至4.42吨二氧化碳。(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